我是孩子的妈妈,离婚时孩子判给了我,但是男方想见孩子,我不想让他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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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要符合一定的情形。
3、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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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孩子不足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父母是不可以不抚养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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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