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后租房半年,月租金900元,两个月租金押金1000元。我提前一周告诉房东,住了两个月就不租了。由于工作需要继续搬走,房东没有退还押金,两个月没有支付水电费。两个月后,房东告诉我热水器坏了,要我赔偿?我应该赔偿吗?退房时,我不在城里,让朋友把钥匙还给房东。我没说热水器的事。现在房东说如果他不付热水器的钱,他会起诉我吗?他还威胁说,如果我不支付热水器的赔偿金,他会起诉我,并要求我支付剩余四个月的租金。我该怎么办?
-
如果承租人未及时提出继续租用的要求,但在租赁期满后又未及时迁出承租的房屋,即属违约行为。这时,承租人除了应当支付逾期使用期间的租金外,还应偿付
违约金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
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你好,根据
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