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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构说我偷了,受害人拿了我的指纹,我有两次偷盗前,13天后拘留了我,把我变成了一个监视所,现在是复审起诉阶段,我会被判刑吗?

刑事辩护
2020-08-14 07:4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犯盗窃罪被抓的,如果符合以下几个要件的,即可认定为盗窃罪: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
    3、主体要件,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 有盗窃行为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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