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斗未遂??进了拘留所十几天??随后监视居住大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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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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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最长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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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因何被羁押?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刑事羁押期间只有律 师 可以依法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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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