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咨询

前段时间我被非法绑架到精神病医院,限制人身自由达十多天,还进行威胁,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立案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19-07-19 11:29: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涉嫌构成非法拘禁罪。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首先必须确定的是您与对方是否存在经济纠纷,以确定对方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财产类的犯罪无论是抢劫罪还是绑架罪都必须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如果您与对方确实存在债权债务纠纷,对于非法拘禁索取债务的,一般认定为非法拘禁。
    但是非法拘禁的立案标准为限制人身自由八小时,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不会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可能作为治安案件,进行一定的处罚。如果您与对方不存在债务纠纷的,对方的行为可能构成抢劫罪,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发生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俗称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是受害人;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姓名、通讯住址或单位;有具体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有一定证据表明曾遭受家庭暴力或正面临家庭暴力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分为紧急保护裁定和长期保护裁定。紧急保护裁定有效期为15天,长期保护裁定有效期为3至6个月,确有必要并得到批准的,可以延长至12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