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咨询

我想问一下假如一个14岁学员在自身不愿意但法定监护人愿意并签署了协议书的状况下,被强制性送进一个及格的贫困地区院校中不可以出去能算被限定人身自由权

2020-02-22 20:4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由被限制,涉及的情况复杂,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能会涉嫌非法拘禁罪,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 限制人身自由超过24小时构成犯罪。
    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拘禁罪的,从重处罚。从这一规定看,非法拘禁罪的成立没有情节的规定,只要是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不论时间长短,次数多少,恶劣程度轻重,就应该构成非法拘禁罪。
    所以时间只是量刑的情节,而不是构成犯罪的情节。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