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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工资赔偿按多少标准赔偿

2020-08-20 10:05: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双重获得赔偿的,不过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不能双重要求的。
    2、法律依据参考《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浙政发〔2009〕50号)精神,原执行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03〕52号)中“职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被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其待遇按总额补差的办法支付”的规定作如下调整: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 误工费肯定是属于车祸赔偿的范围之一,但是由于现在宁已经60岁了,不再具有正式的工作也不是正式的员工,所以应该是不能得到误工费的赔偿。因为如果要走到误工费的赔偿需要单位出具工资证明或者是出去年个人的工资纳税证明。
  • 交通费跟误工费,如果产生了,都是法定赔偿项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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