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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我的车被撞了,对方负责,修理零件大约4万日元左右,我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车损伤的折旧费用,谢谢你的哪些标准?

2020-06-11 21:5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支持车辆折旧费的。法院只支持车辆的直接损失,如维修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现在汽车在被撞之后,车辆赔偿中有一项是“车辆伤损贬值赔偿,但这项赔偿不在保险范围内,双方可自行解决,如果提起上诉,法院是支持的。
  • 目前的法律对此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关于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折旧费问题,但车辆发生碰撞造成的贬值,是不争的事实。根据民事赔偿公平、公正的原则,车主应该获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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