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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入证明范文

2019-08-16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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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户口迁移包括户口的迁入和迁出,今天找法网小编就为您介绍一下户口迁入证明应该怎么写,户口迁入证明的范文是怎样的,以及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户口迁入证明范文

  一、户口迁入证明写法如下:

  (一)称谓:一般写入户地派出所名称

  (二)引语:申请的意图,扼要叙述本申请书目的

  (三)正文:围绕迁移规定条件进行叙述,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介绍家庭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入户人及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住房情况、实际居住情况等)。

  2、提出迁移户口的理由或原因。

  3、迁移户口要求,一般指将何人由何处迁至何址。

  (四)结束语

  (五)落款(本人签名及日期)

  申请书一般由被投靠人提出申请,没有被投靠人的也可由迁移人提出申请。

  二、户口迁入证明范文

  兹有XX省XX县XX镇(乡)XX 村(居委会),姓名XXX ,性别X,民族X,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因 XXXXX(某原因) ,现同意将户口迁入本村,请有关部门给予办理。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三、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户口迁入证明范文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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