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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怎么打官司

2018-09-04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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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明文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他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拒不退还的是侵占罪。那么侵占罪怎么打官司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侵占罪怎么打官司


  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因此,对侵占罪的告诉问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告诉的对象

  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任何一司法机关告诉的,都应视为已经告诉。

  (二)侵占罪的诉讼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23号)第一条的规定,侵占案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而不属于公诉案件的范畴,因此,侵占案件只能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并按自诉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审理。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只有被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才能引起诉讼程序,追究侵占人的刑事责任。但是自己起诉就意味着被害人需要熟悉整个刑事诉讼程序,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这对生活中权利被侵犯的被害人来说非常困难,因此造成被害人根本没办法维权。其实如果您的财物也被他人侵占,您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如何起诉,或者直接委托律师办理,可以不用亲力亲为。

  非法侵占罪的行为特征

  第一、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已明文规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就是说本罪(侵占罪)属自诉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就不会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如果行为人在被害人向法院起诉前已经将占有的财物退还给了被害人,则危害状态消失,被害人的权利已得到保护和补偿,再起诉已变得不必要。

  第二、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自诉人与被告人经调解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人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了自诉人,则可结束诉讼程序,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中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只要在判决宣告前,被告人与自诉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将占有的财物返还给自诉人,自诉人可以撤销起诉,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失去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侵占罪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找法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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