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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怎样的认定

2019-05-28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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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小我们接受的教育就是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可能随着这个社会各种各样的诱惑,有些人就把持不住了,侵占不是自己的东西也是可以犯罪的。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侵占罪怎样的认定?侵占罪的数额标准是怎样的?侵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侵占罪怎样的认定

  一、侵占罪怎样的认定

  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4、刑事诉讼不同。贪污罪是公诉案件。侵占罪是自诉案件。

  二、侵占罪的数额标准

  1、我国刑法中的大多数财产犯罪都是数额犯,即以一定财产数额作为定罪的标准。因为,犯罪数额直接反映着经济犯罪行为的规模及其社会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区分违法与犯罪、重罪与轻罪的主要标准,优势决定刑罚轻重的重要客观尺度。

  2、侵占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3、根据上海市高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三、侵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2、侵占罪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侵占罪怎样的认定、侵占罪的数额标准、侵占罪构成要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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