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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的管辖法律规定

2019-05-10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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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侵占罪的相关特点,在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为当事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正确解决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是做出判决的权威准则。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特为大家介绍关于侵占罪的管辖法律规定。

侵占罪的管辖法律规定

  一、侵占罪的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标准

  二、侵占罪的管辖法律规定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侵占案,对于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侵占罪管辖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职务侵占罪有别于一般的侵占罪,其犯罪主体具有特殊限制,但在地域管辖同一般管辖,由犯罪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侵占罪管辖权有异议的处理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管辖权异议,是当事人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当事人正确行使该项权利,有利于帮助人民法院正确确定对案件的管辖权。

  侵占罪的管辖是处理此类案件的首要步骤,关系到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方式正确与否以及诉讼请求递交主体是否具有管辖权。找法网小编在上述内容中为大家做了具体介绍,期望对您有所帮助。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想要作进一步了解,欢迎登录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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