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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被拘留在看守所,但公安人员删除了被告的相关信息。他们犯法了吗?

刑事辩护
2021-04-09 07:4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你好,已经回复。已经刑事拘留的话,就涉嫌犯罪了。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了解具体案情,提供帮助,争取减轻刑罚。
  • 您好,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建议现委托律师办理取保候审,争取减轻处罚。争取最大权益,有需要联系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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