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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羁押期限和拘留羁押期限

刑事辩护
2021-06-03 08: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侦查羁押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两种:
    1、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
    2、特殊期限:特殊羁押期限,意指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和程序
  • 侦查羁押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特殊期限:一般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证据不足,应当撤销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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