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达到37天后,是不能再继续拘留下去的。人民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公安机关需要立即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也就是说可以继续进行关押;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并且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
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宣判时间是不一定的,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该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能延长三个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