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那些非本地户口,但是女子子女跟着需要在大城市就读的家庭来说,居住证是不可缺少的,那么居民居住证明流程有哪些?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居民居住证明流程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1、申办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至在**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同时,经查验手续合格的,现场予以办理。
2、如果《居住证》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证》签发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变更登记。
派出所工作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对符合要求的,在10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警方提醒,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以及居住地址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流动人口登记。
派出所工作人员核实流动人口提供的居住地住址,对符合登记的,发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登记满6个月后,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
办理后的居住证有效期统一为1年,如需续签,需在到期1个月内,携带本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续签。工作人员核实后,对符合要求的,当场对居住证重新擦写有效期限并发还给持证人。
没有租房合同,但是符合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需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即可。
根据《暂住证申领办法》第五条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居民身份证,并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三)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第六条暂住证为一人一证,有效期限最长为一年。暂住期满需继续暂住的,应当在期满前办理延期或换领手续。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居民居住证明流程的相关知识,户口簿、身份证、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手续合格的,现场可以直接办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