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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不计免赔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2018-09-04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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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人将购买车辆写进了自己的计划中,购买车辆的同时我们还会购买车险,那么车辆不计免赔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车辆不计免赔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理赔范围一般包括四个方面:

  1、保险标的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该损失可能是保险标的的全部损失,也可能是保险标的的部分损失。若为全损,如果是足额保险,可要求保险人承担该保险标的损失的全部赔偿责任;若为部分损失,则可按相应比例要求赔偿。

  2、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此处的诉讼或仲裁费主要是指责任保险中可能出现的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如在交强险中,投保人可能因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与受害人对簿公堂,这里支出的诉讼费用即属保险公司的理赔范畴。

  3、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即在出险后,未查清保险事故的各方面细节以确定赔偿额度时所支出的费用。

  4、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施救费用必须是为了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超出该部分则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

  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例如,飞机、卫星、电厂、大型工程、汽车、船舶、厂房、设备以及家庭财产保险等。

  以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通常是指各种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例如,公众责任、产品责任、雇主责任、职业责任、出口信用保险、投资风险保险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都可以作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有根据法律规定,符合财产保险合同要求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才能成为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范围: 1、因违反法律法规中有关机动车辆装载规定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2、因保险车辆实际行驶区域超出保险单的约定范围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3、因投保时指定驾驶人但保险事故发生时为非指定驾驶人驾驶保险车辆而增加的免赔金额,因提供的指定驾驶人信息不真实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4、因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无法找到第三者而增加的免赔金额; 5、根据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的绝对免赔率计算的应当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

  考虑不计免赔险赔偿范围时需注意:消费者绝不能抱着买了不计免赔险就是全赔这种观念去买保险。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不计免赔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找法网小编的介绍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有其它法律问题有疑惑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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