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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介购买一套二手房合同条款有一项规定: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费、供暖、水、电、燃气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还有一款规定:附属设施包含水、电、暖、天然气。购房时并不知情房屋尚未装入天然气和进行分户改造供暖。目前,房屋尚未交付,小区进行暖气分户改造,又要进行入户天然气改造,发生的改造费用,是否可以通过合同条款要求卖方承担改造费用?谢谢帮助

2019-12-12 18:5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购房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法律法规没有对购房合同的内容、条款、格式做统一的规定和要求。 所以,购房合同的条款,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实践中,合同条款一般是先由房产中介或购房合同的一方当事预先指定合同条款,然后双方协商。
    建议:在签定购房合同时,如果是中介或对方提供合同文本,一定要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和内容,尤其是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部分,如果发现对自己不利的条款,要和对方协商修改。
  • 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房主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做到了以上四点,一旦房主不同意出售房屋,购房者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
    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
    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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