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全文咨询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我们家是95年的旧房子,楼上住户小区业主的生活阳台路面渗水,我和她商议,他说旧房子年分久了渗水一切正常的,并不是她义务!该如何解决?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4-18 16:02: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首先,要看明确漏水的原因,如果排水管漏水,是由于房屋质量问题所造成,您的房屋去年刚入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据此,您的房屋尚在保修期内,您可以找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果漏水的原因是由于您家装修所导致,但由于是阳台排水管漏水,如果是整个楼的排水,属于公共排水实施,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开发商和物业有义务保证整个楼的防漏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也就是说即使是您家装修导致漏水,您家的损失和楼下住户的损失也需要由开发商和您根据责任比例来共同承担责任,不可能由您自己来承担责任,但一般情况下,我个人认为,公共排水设备就不应该能让住户来改动,如果住户能够改动公共排水设备本身楼房的设计就存在问题。  
    3、因为是公共排水管道漏水,无论如何开发商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建议你们住户一起找开发商,坚持要求开发商承担责任,如果开发商坚决不承担责任,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对漏水原因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责任如何承担。综上,你们可以与开商先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合法权益。以上回复,如对您有帮助,敬请采纳;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我的补充::25  另外,据您补充的问题所述,漏水原因是:“把阳台排水管固定在墙上的一个铁圈固定架拆除”所导致的。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共排水管在每家每户的阳台上,交房时,开发商有义务提醒用户不能够将固定架拆除,否则住户有可能不了解用途在装修时拆除,我认为交房时,开发商应尽到提醒的义务,开发商和物业有义务保证公共排水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
  • 就房屋漏水的责任划分,要具体情况分析。主要是找出漏水的原因:
    1、如果是房屋质量本身问题,但又过了保修期(不属于长期保修项目范围),只能由住户自己负责维修:楼上楼下住户共担费用,谁受益多谁承担多。
    2、如果是楼上住户造成漏水,则应由其承担维修责任并承担有关费用。建设议双方协商解决为上策
  • 关于楼上漏水处理问题的解答,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以及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第二篇第七章对相邻关系都做出了明确规定。首先,处理相邻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16字方针。
    无论是房屋业主还是行政部门、人民法院,在处理或调解相邻关系纠纷时都应当严格遵循上述基本原则。其次,不动产相邻方在妨碍了对方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再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适用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中,明确将相邻关系纠纷以及包括的类型做出详细规定,从而从程序上保证了实体法的适用,为人民法院解决此类纠纷确定了受理案件的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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