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药房工作,上任时收取了500元押金。现在我辞职了,把存款单丢了。如果我的单位不退还押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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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
合同丢了公司不退押金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到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向
仲裁机构申请
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本身就是违法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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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你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
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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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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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