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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2021-03-31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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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罪如果需要进行立案的话,需要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一般来说,诈骗罪立案标准也关系到诈骗罪的处罚,那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我省适用新刑法有关条款中犯罪数额、情节规定的座谈纪要。

  个人犯罪:数额较大,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五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三十万元以上。

  单位犯罪:数额较大,二万元以上;数额巨大,十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

  2、2013年9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当前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现对我省诈骗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千元、五万元、五十万元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

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二、合同诈骗罪证据有哪些

  合同诈骗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包括: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三、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票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信用证、银行存单等金融票据。而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一般是指虚假的造假的动产或不动产证明。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方法,诈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 在与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要考察对方是否有实际履行合同,一般应对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等综合情况作出判断,最大限度来保证不被骗,这需要合同当事人认真审查。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

  5、以其他方法骗取当事人财物。这是除了上述四种情况之外,生活实践中存在的其他合同诈骗情形。比如说签订了虚假的合同,并以此来骗取所谓的中介费或者好处费等等,这都属于以其他方式骗取当事人的财物的体现。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河南省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对于诈骗罪立案来说,诈骗罪的立案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立案。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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