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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2021-03-31 09: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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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诈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我们常见的一些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还有贷款诈骗,那么对于这些诈骗形式来说,相应的诈骗罪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三角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三角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三角诈骗中的诈骗罪与盗窃罪的间接正犯的主要区别是:被骗人是否具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如果被骗人具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则行为人是基于对方有瑕疵的意思取得对方的财产,成立诈骗罪。如果被骗人没有处分被害人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则行为人是完全违背对方的意志取得的财产,成立盗窃罪。

三角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二、诈骗罪怎么处罚

  《刑法》第266条规定,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诈骗罪相关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三角诈骗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的相关内容,通过诈骗的方式来诈骗他人的合法财产,这种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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