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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从犯怎么免除处罚初犯

2021-08-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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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共同犯罪,那么一般存在主犯和从犯,我国刑法对于从犯的处罚比较轻,如果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诈骗罪从犯怎么免除处罚初犯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诈骗罪从犯怎么免除处罚初犯

  诈骗罪从犯犯罪较轻,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免除处罚;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诈骗罪从犯怎么免除处罚初犯


  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4、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的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财产处分必须是基于对方的错误认识。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

  三、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

  1、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指纹、脚印、犯罪行为侵犯的对象、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以及其他可能揭露犯罪和查获犯罪嫌疑人的实物和痕迹。

  2、书证:是指以其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书面材料或其他物质材料。

  3、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指刑事被害人就其受害情况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的情况向侦查、检察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通常也称为“口供”。

  6、鉴定结论: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作出的书面结论。

  7、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或其他高科技设备所存储的信息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诈骗罪从犯犯罪较轻,主动投案自首的,可以免除处罚;若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诈骗罪从犯怎么免除处罚初犯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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