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超市工作了9天 因为交接班的同事到时候不让我走,我就不干了 之后老板说不付工资一年扣500 这种事情合理吗? 没有书面文字 这是不是白干事故突然没有提前通知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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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存在法定过错,即《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
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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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
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
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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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