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咨询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4年。该公司每月实行26天制。公司不按照《劳动法》支付工人工资,也不为工人购买社会保险。这样,公司是否想补偿工人?可以赔偿多少?

2022-05-14 06:07: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对履行了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劳动者,应当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工资不得随意扣除,企业不得将扣发工资作为处理职工的一种处罚性手段
  •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如果公司没有缴纳,那所有赔偿项目都是公司承担。其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如果公司有缴纳工伤保险,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公司承担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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