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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什么意思

2019-05-28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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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越来越多企业受到侵权的伤害,有些人已经遇到过了,因为侵权引起纠纷的例子也很多。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侵权责任纠纷什么意思?侵权责任的特征是什么?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有什么区别?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侵权责任纠纷什么意思

  一、侵权责任纠纷什么意思

  侵权纠纷是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如侵害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乃至于债权等。侵权纠纷和权属纠纷不同。权属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当事人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归属,在权属纠纷解决前,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而侵权纠纷的争议焦点是当事人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权益的归属是明确的。

  二、侵权责任的特征是什么

  1、侵权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义务有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通过法律的强制性规范、禁止性规范设定的义务。这种义务对于每个自然人、法人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违反此种义务,即构成侵权行为责任。而约定义务则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设定的某种义务,违反约定义务,构成违约责任。

  2、侵权责任以侵权行为为前提要件。

  侵权责任产生的基础是侵权行为,没有侵权行为则不存在承担侵权责任的问题。侵权责任正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3、侵权责任的形式具有多样性。

  侵权责任的行为人或责任人除了要承担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财产责任外,在很多情况下,还可能同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非财产形式的责任。

  三、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与侵权责任有什么区别

  1、基本功能方面

  因二者的基本功能不同所以不当得利法之所谓一方受利益,致“他方受损害”与侵权法上之“损害”应作不同的解释。前者之“损害”即是或相当于受益方所获得的实际利益;而后者之“损害”指受害方失去的利益和应得而未得到的利益(或称预期收益),在人格权受到侵犯时可以是精神损害赔偿金。总之,侵权行为责任兼有补偿与惩罚两种性质,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只具有补偿性质。

  2、构成要件方面

  侵权行为请求权的成立,须以行为人有主观(故意或过失)及客观(义务之违反)为构成要素;而不当得利因属于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故其请求权之成立,仅以损益变动无法律上之原因为要素,利得人主观上有无故意或过失,在所不问。再者,侵权责任的承担以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为必要条件,而不当得利返还责任不以具备民事责任能力为必要条件。

  3、归责原则方面

  我国学者把《民法通则》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归纳为过错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三项。对于不当得利而言是以取消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为目的,受益人取得不当利益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条件,其归责原则仅以无过失责任原则为限。

  4、举证责任方面

  由于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构成,不以受益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要件,所以受损人行使其请求权,不须对受益人的故意或过失负举证责任;而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则以过错为责任构成要件,所以受害人行使其请求权,应当对加害人的故意或过失负举证责任。

  5、责任内容方面

  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为返还不当得利,具有纠正当事人之间不当的利益变动的作用。原则上受益人应将其所得原物返还受损人,若受益人就该项利益另有所得(如鸡生之蛋,金钱之利息),亦应一并返还。

  根据以上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可知,侵权责任纠纷指因侵害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所发生的纠纷。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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