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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分公司的流程以及材料

2020-01-09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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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基于各种原因可能需要设立分公司,虽然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设立分公司依然应当去有关部门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那么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注册分公司的流程以及材料。

  一、注册分公司的流程

  1、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企业名称核准申请书,到分公司注册登记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办理分公司企业名称核准。

  2、分公司经营范围中有特殊产品或者服务的,需办理行业审批许可证。

  3、提交分公司注册登记申请材料,办理营业执照。

  4、进行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印章的刻章。

  如果是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除上述步骤外,还需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开设分公司银行帐户,并申领发票。

  一旦工商部门审批以后就可以到大厅领取营业执照,有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让这个分公司成立起来,因此在成立分公司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上的流程,以免会给分公司的注册带来影响。

注册分公司的流程以及材料

  二、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证明;

  4、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5、按照工商局要求提交相关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公司应当自分公司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注册分公司的流程以及材料的相关内容,大家现在可以好好了解一下,以后我们如果真的要去注册分公司就知道该怎么操作以及知道提前准备好哪些材料。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登陆找法网免费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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