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股票期权的性质

2018-09-04 11: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都知道股票期权的行使会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购买未发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从公司购买而非从二级市场购买。那么,股票期权的性质是怎么样的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股票期权的性质

  目前对股票期权性质认定主要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的性质类似于一种奖金,是因员工在企业的表现和业绩情况而取得的与任职、受雇有关的所得,因此在纳税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剩余分配的一种方式,其一般在被赠予股票期权时并未被确保可以得到确定的补偿金额,而是在将来通过享有的剩余索取权去分享不确定的企业剩余(利润)。

  二、股票期权是一种工薪性质的所得

  第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是一种工薪性质的所得,因此企业因授予股票期权所产生的支出应该处理为费用。这种观点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企业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时及以后可能并没有现金支出,甚至还有现金流入,此时“费用”从何而来;二是股票期权是一种长期激励措施,而工薪所得(或奖金)是一种短期激励措施,其设计目标完全不同。

  三、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剩余分配的一种方式

  第二种观点比第一种观点要合理一些,但没有完全抓住问题的本质。

  首先,人力资本所有者获得股票期权不仅获得了参与剩余分配的权力,而且可以部分拥有企业的所有权,从而从所有权上实现人力资本所有者和物质资本所有者利益的一致;

  其次,一旦人力资本所有者将股票期权行权以后,重要的不是获得了剩余(利润)的分配,而是受益于股票价格的上涨。

  股票期权可以激励人力资本所有者,尤其是激励经营者努力工作,专注于股票价格的上涨,从而通过股票期权制度的实施,使经营者和所有者在经济利益上保持一致,这正是企业纷纷采用股票期权制度的真正原因。

  目前对股票期权性质认定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股票期权的性质类似于一种奖金;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股票期权是人力资本所有者参与剩余分配的一种方式。股票期权的性质,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