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为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等待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登记后发给结婚证。
经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会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构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
1.一双方就离婚不能达成协议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双方婚姻关系无效的。
找法网提醒您,协议离婚手续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当事人若想协议离婚,则必须先等待第一个离婚冷静期30日届满,而后在第二个30日内再跑一趟民政局,意味着从申请离婚开始,若想协议离婚,最短31天可离婚,最长60天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