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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2018-09-0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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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单位的采购人员会根据单位的需求,定期为单位采购相应的物品,而此时就会与对方签订相应的采购合同,其实采购合同也能算作是交易合同中的一种。那么在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1)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商品的品种应具体,避免使用综合品名;商品的规格应具体规定颜色、式样、尺码和牌号等;商品的数量多少应按国家统一的计量单位标出。必要时,可附上商品品种、规格、数量明细表。

  (2)商品的质量和包装 合同中应规定商品所应符合的质量标准,注明是国家或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应由双方协商凭样订(交)货;对于副、次品应规定出一定的比例,并注明其标准;对实行保换、保修、保退办法的商品,应写明具体条款;对商品包装的办法,使用的包装材料,包装式样、规格、体积、重量、标志及包装物的处理等,均应有详细规定。

  (3)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 合同中对商品的价格要作具体的规定,规定作价的办法和变价处理等,以及规定对副品、次品的扣价办法;规定结算方式和结算程序。

  (4)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 交(提)货期限(日期)要按照有关规定,并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商品特点和交通运输条件等确定。同时,应明确商品的发送方式是送货、代运,还是自提。

  (5)商品验收办法 合同中要具体规定在数量上验收和在质量上验收商品的办法、期限和地点。

  (6)违约责任 签约一方不履行合同,必将影响另一方经济活动的进行,因此违约方应负物质责任,赔偿对方遭受的损失。

  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规定,供应者有以下三种情况时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①不按合同规定的商品数量、品种、规格供应商品;

  ②不按合同中规定的商品质量标准交货;

  ③逾期发送商品。 购买者有逾期结算货款或提货,临时更改到货地点等,应付违约金或赔偿金。

  (7)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 合同中应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什么情况下不可变更或解除合同,通过什么手续来变更或解除合同等。

  以上就是采购合同要具备哪些主要条款的介绍。小编提醒的是,采购合同应视实际情况,增加若干具体的补充规定,使签订的合同更切实际,行之有效。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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