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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询价程序是怎样的

2019-11-04 13: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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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行统一的政府采购制度,可以使政府的各项采购活动在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运作。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政府采购询价程序是怎样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政府采购询价程序是怎样的

  一、政府采购询价程序是怎样的

  1、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2、协议采购;

  3、询价采购;

  4、竞争性谈判;

  5、单一来源采购。

  二、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2、邀请招标。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应当符合下面两种情况之一:一是具有特殊性,换句话说采购货物或者服务只能向有限范围的供应商采购的;二是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

  4、单一来源采购;

  5、询价;询价顾名思义即采取询问供应商价格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它一般适用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

  6、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情形

  1、依法明确采购方式变更情形及申请变更主体。

  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项目,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且符合法定的变更采购方式情形的,采购人报经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同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同意后,依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出变更申请。采购方式变更分为两种情形,一是采购活动开始前;二是公开招标失败后。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包括: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询价以及财政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3、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货物、服务项目,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确定采购方式,无需报财政部门批准。

  以上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政府采购询价程序是怎样的、政府采购方式有哪些、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情形的内容。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的法律平台,我们的律师会对于疑问进行专业的咨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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