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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过当的本质

2018-09-06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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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防卫过当的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具有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那么,防卫过当的本质是什么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防卫过当的本质

  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这是因为,从防卫过当的整个过程来看,防卫人虽然出于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目的,但是有一定的罪过心理,在主观上对自己反击和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和结果持放任态度或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客观上防卫人的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

  损害了不法侵害人被刑法所保护的部分利益,防卫行为也就由最初的正当防卫转化为犯罪行为,而正当防卫的本质是社会的有益性,犯罪的本质是社会危害性,因此,防卫过当既是具有社会有益性,又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其社会危害性是主要的,所以说防卫过当是轻微的犯罪行为。

  二、防卫目的的正当性

  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发生的前提条件。

  实际上,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仅仅是不符合第五个条件。防卫过当应具备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即正当防卫最基本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这四个条件缺少任何一个,都不可能成立防卫过当,而是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这些行为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其本身是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人虽然出于正当防卫的目的,但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为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防卫过当是一种轻微的犯罪行为,它的本质应当是较轻的社会危害性。防卫过当的本质,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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