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只要关于到一定的经济活动,都会需要用到身份证,但是有时候人们会有因为身份证丢失或者过了有效期,就会用到临时身份证,那么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以下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内容。
一、临时身份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临时身份证使用原则是什么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临时身份证有哪些表面特征
临时身份证正面为长城、群山和网状花纹图案,颜色为蓝色。背面为网状图案,颜色为黄色。临时身份证使用与本人身份证相同的编号;常住户口特定人员的临时身份证编号也按居民身份证编号原则和方法编18位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版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规定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以上就是临时身份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的介绍。人们在遗失补办身份证期间,可以办一个临时身份证,这样可以继续办理各项业务。临时身份证办理手续也是比较简单的,人们可以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交验户口本,提交一寸免冠照片。等正式的身份证补办成功后,临时身份证会被公安机关收回。还有其他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上找法网进行咨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