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申请领取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临时身份证和居民二代身份证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那么在申请临时身份证的时候,我们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1、户口簿。
2、近期标准免冠彩色身份证照片2张。
3、持上述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并交工本费10元(特区20元)。
4、在办理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2个工作日后,凭《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领取临时身份证。
5、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交回临时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需要缴纳10元钱工本费。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第十三条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缴纳证件工本费。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标准,由公安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核定。
公安机关收取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全部上缴国库。
1、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补充:
1、以上过程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进行描述;
2、本人自己到派出所办理的,可以不带照片而是当场拍照,也可以不拿户口本,派出所有办法核实你的身份;
3、发达市县有一个叫 行政审批中心 的集中窗口单位,审核签发手续在那里的公安户政窗口进行;
4、临时身份证的制证单位是治安大队,最后到该大队拿证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提供的关于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的资料以及其他相关的拓展知识。临时身份证也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它的使用期限只有三个月。因此,在办理临时身份证后要及时补办自己的二代身份证,毕竟正式的身份证相对来说比较好用,而且使用期限比较长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