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咨询

您好,购买被拆迁户的房屋,与拆迁办公室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拆迁补偿
2021-04-05 09:22: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建议:您和出租人一起找拆迁人协商拆迁事宜,协商不成的,或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
    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最好协商解决。
  • 认定买房合同是否生效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合同效力认定一般根据以下三点进行判断:
    1、行为人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3、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