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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籍在我前夫家。他的房子被拆毁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签署了协议并拿走了拆迁补偿金!我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2-10-27 15:41: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被无意弄丢了,当事人可以携带材料进行补发。

    2、需要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另外需要提供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个人提供身份证明,如果情况特殊,还需要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完成以上的手续,可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一份新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注意以下内容:
    (一) 拆迁补偿的方式;
    (二) 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
    (三)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包括已经登记的房屋情况和未经登记建筑的认定、处理结果情况
  • 当事人如果对拆迁补偿有异议的,可以和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沟通,沟通不成的,可以请第三人调解,当然还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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