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咨询

借款期限为半年,债务人之间偿还了一部分钱和利息,现在借款期限为半个月,债务人没有偿还也没有支付利息,一直拖延,可以请求他赔偿违约金吗?借款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如果我向法院起诉,这些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2021-03-03 13:29: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诉讼费大约8000-1万左右,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可以起诉车主和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能承担的费用,应该由车主承担,诉讼费先由你垫付,胜诉后被告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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