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咨询

您好,我觉得问一下,我于2018年8月30日签了买房合同,商住楼,到如今按揭贷款还没有出来,现获知该房地产商因债务,金融机构已终止给他办住房贷款,针对这样的事情,做为买房者,能规定把以前付了的钱退回吗?或应当有其他哪些方法能拯救吗

其它
2020-04-15 17:3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决定签合同、交第一笔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开始就进入开发商的圈套。 amp;目前许多房产交易还处在“卖方”市场阶段,许多房地产商借其优势地位,与消费者签订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的合同,亟需政府有关部门对房产市场进行规范和调控。
    同时,消费者也应采取恰当方式维权,比如变通合同形式、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文本上加“附页”等,这是法律允许的,也是必要的。  专家们提醒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尤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检查开发商的“五证两书”原件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要抄下证件的号码。
      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如户型、绿化、相关配套设施、开发商对小区的承诺等,可以以“附页”或“附条件合同”的形式签订。  约定房子面积。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将开发商有关面积的宣传材料择要写入合同。
      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要具体明确。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  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
      房子的保修期限和范围。依据国家规定的质量问题判断标准,确定是否出现质量问题,并对维修期限、条件作出约定。
  • 银行按揭还款日期的确定:
    (1)按月结息,到期还本的,从次月起的合同约定日(原则上可任意一天)归还利息,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期归还。
    (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的,每季末月的20日归还利息,本金和最后一期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期归还。
    (3)每月还本付息的,从次月起的合同约定日(原则上可任意一天)归还本息,最后一期本息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期归还。
    (4)利随本清的,按合同约定的到期日期归还本金和利息。
    (5)特殊情况:
    贷款到期遇节假日时不顺延,客户可以到期办理还款手续或提前几日还款。所以为了方便还款,客户在借款时,注意一般不要将到期日约定在节假日。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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