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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不交税的营业执照后还用去税务局备案吗

2021-03-29 14: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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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的办理是很正规的流程,营业执照办理后往往需要进行税务的备案,一般来说这两者是相关联的,那么如果办理了是不交税的营业执照,我们还需不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办理不交税的营业执照后还用去税务局备案吗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办理不交税的营业执照后还用去税务局备案吗

  只要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后,都是需要去税务局办理登记,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七条 个体工商户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未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办理不交税的营业执照后还用去税务局备案吗

  二、公司变更资料提交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4)涉及股权转让和交换的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书,需要新旧股东签字。

  (5)变更后股东为夫妻的,需要补签夫妻财产分割证明。

  三、公司变更分立合并

  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依照《公司法》第22条规定,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者被人民法院撤销的,而公司根据上述决议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则在人民法院宣告上述决议无效或者撤销上述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公司申请撤销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书;(2)人民法院关于宣告决议无效或撤销决议的裁判文书。

  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关于办理不交税的营业执照后还用去税务局备案吗的相关内容,如果出现需要进行税务备案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去税务局进行备案。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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