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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2021-08-10 22:59
找法网官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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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证过期的,那么居住证的所有社会服务功能就会停止,对此如果当事人想要恢复居住证的功能,那么就需要办理签注。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居住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居住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居住证过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告知单就可以续签。


居住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


  二、居住证签注流程

  1 、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 、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三、居住证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办理费用为25元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居住证过期不需要重新办理。只需要带上身份证原件、居住证原件、告知单就可以续签。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居住证有效期过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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