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写

2018-10-11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申诉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就是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处理的权利。刑事申诉则是这种申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那么,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写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写

  一、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写

  申诉人:程某某。

  委托代理人:xxx。

  申诉人因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强奸一案,对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宜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1、撤销某某县人民法院(2008)宜刑少初字第32号刑事判决书、某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洛少刑终字第9号刑事裁定书。

  2、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

  事实和理由:

  1、原审认定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犯强奸罪,轮奸受害人张某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审缺乏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刘某某和邵某某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奸张某某,轮奸之说不能成立。具体理由如下: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刘某某、邵某某在被羁押期间,被公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逼供情况具体确定,该采用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辞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应予排除。

  3、邵某某涉嫌犯罪时不满18周岁,提起公诉审判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判时刚刚过了18岁生日3天,审判时无法定代理人和指定辩护人在场,违反法定程序。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违反法定程序,二审疏于审查,错误维持。恳请贵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公正再审,判决被告人刘某某、邵某某无罪。

  此致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程某某


  20xx年x月x日

  二、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如何申诉

  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在实践中我们发现刑事申诉的成功率是很低的。因此,建议当事人在申诉时最好咨询一下刑事法方面的律师,他们多年的实践经验能够帮助您取得更大的成功率。刑事案件申诉材料怎么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规定标准
刑事诉讼 9999人浏览
刑事案件申诉期限规定标准
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必要
刑法知识 9999人浏览
刑事案件请律师辩护的必要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