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怎么处理

2020-02-14 16: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我们都知道,刑事申诉是刑事案件当事人对于生效的判决、裁定不服的一种救济途径,但在实际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怎么处理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一、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怎么处理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怎么处理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三、、刑事案件申诉的基本程序

  (1)申诉的时间

  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

  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①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②原审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③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

  (2)申诉的主体,即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3)申诉的形式要件;

  ①要有对于生效的刑事判决不服而申诉的申诉书;

  ②有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及其相关的生效的法律文书;

  ③要有证明申诉的相关证据。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怎么处理,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