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申诉书怎么写

2018-10-11 10: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浏览 9898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那么,申诉书怎么写呢?现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申诉书怎么写

  一、申诉书怎么写

  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被申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被申诉人如为单位,应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职务、单位地址)

  申诉人因XXXX(写明案由,即纠纷的性质)一案不服XXXX人民法院(写明原终审法院名称)XXXXX第XXX号XX判决,现提出申诉,申诉请求及理由如下:

  请求事项:(写明提出申诉所要达到的目的)

  事实和理由:(写明申诉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应针对原终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或审判程序上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陈述理由)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诉人:(签名或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本申诉状副本X份(按被申诉人人数确定份数)

  二、申请条件

  民事案件的申诉人,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其再审的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三年内提出。申请再审要符合下列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营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此外,当事人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协议和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也可申请再审。

  三、申诉书与上诉状

  一是对象不同。提出申诉的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包括二审终结的甚至已经执行完毕的判决或者裁定;而上诉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或者裁定。

  二是期限不同。申诉不受时间限制;而上诉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如无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逾期不能上诉。

  三是接受书状的机关不同。接受申诉的可以是原审法院,也可以是上级法院,还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而接受上诉的只能是作出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一级人民法院。

  四是处理程序不同。接受申诉的机关对申诉案件经过审查,认为原裁判正确的,通知驳回申诉,原裁判确有错误的,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而上诉案件必须由上诉人民法院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或者裁定。

  “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申诉书怎么写,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到这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