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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警察判断了对方的全部责任,他没有赔偿我方的损失费用,我起诉的话诉讼费用,他是否应该出来,我方修车花了3000元以上,诉讼费用是多少?

2021-03-29 11:12: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非财产案件受理费在规定的收费幅度内按件计征,涉及财产的部分依不同情况处理:
    离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权、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没有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至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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