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咨询

你好,律师,我在一家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当我加入公司时,我和老板谈过月薪3000元的问题。我已经工作了六年多了。最近,该项目即将结束。我有几个问题:首先,公司近年来一直以现金支付工资,没有为所有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更不用说公积金和工伤保险了,我的医疗保险和城镇员工养老金由我自己支付。这取决于公司是否会解散我们。我能在这件事上主张我的权利吗?你怎么认为?第二,我在公司工作了六年多,公司解散了。公司在离职前是否有任何补偿规定?我听一位朋友说,他可以向公司要求赔偿六个月的累计工资。它符合法律吗?如果有,具体规定是什么?最后,第一和第二,我想知道是否有冲突?

2022-07-31 08:34:3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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