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怎么算咨询

我想问一下,我买车的时候选择三年的分期付款,当时保证公司和卖车的人都说可以提前还款,所以之后不用付利息。 但是,现在还款的时候,保证公司说银行条约变了,现在不能早点还款了,说要还款。 还需要支付两年的利息。 我想问一下保证公司,合理吗?我还能要求按以前的约定执行吗?

2020-06-03 19:29: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分期付款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法》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出卖人分批交付的标的物,因为其中一批标的物而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解除的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分期付款合同,双方可以约定所有权保留条款。
      分期付款的出卖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买受人没有全部付清货款时对标的物保留所有权的条款,标的物的物权不转移,促使买受人尽快履行义务。   分期付款合同,双方还可以约定违约金条款。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违约责任,明确因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责任,以此确保自身利益的不受侵害或者遭受侵害后,把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要了解更多合同法相关,请点击:合同法
  • 购买商品和劳务的一种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在成交时签订契约,买方对所购买的商品和劳务在一定时期内分期向卖方交付货款。每次交付货款的日期和金额均事先在契约中写明。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是指在合同订立后,买受人按照合同约定分期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本质特征在于,买受人不是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而是按照约定期限分批支付价款,这是判断某个买卖合同是否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主要依据。  但是否只要付款是在不同时间段的买卖合同就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这涉及对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分期”的理解。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的“分期”,指的应当是分几个不同期限,例如,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合同款项分十二期付清,每期于每月最后一天付清,从签订合同的当月开始支付。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所分期之“期限”的特点是确定能够到来的,这就区别于“条件”。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标的物的先行交付性。分期付款买卖是“物先交付型”买卖,即出卖人将买卖标的物一般在买受人第一次支付价款时即刻交付给买受人;价款的分期给付性。
    买受人的价款是按一定的期限分阶段支付的,即买受人在占有标的物之后,需分两期以上的次数支付价款,否则则不属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保留所有权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与所有权保留这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详言之,就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买受人虽先占有、使用标的物,但在双方当事人约定的特定条件成就之前,出卖人仍保留标的物所有权;待条件成就后,再将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的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 在担保期间你要承担赔偿责任。担保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 担保公司有它的优势:

    贷款额度高——按照大多数银行规定,房屋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只有抵押房评估价值的70%,但是借款人若找担保公司进行操作的话,则很有可能实现满成贷款的满意结果。基于同样的道理,一些申请按揭房屋贷款的用户,甚至实现了零首付购房的心愿。

    申请门槛低——申请材料不齐全、抵押房不符合规定的情形之下,借款人难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结局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但是,若有担保公司出面为你做担保,事情则有望得到转机。
    由此不难看出,担保公司的另一优势,则是服务于那些无法直接从银行拿到贷款的用户。

    缺点是贷款成本上升——贷款找担保公司有利也有弊,相对于直接去银行贷款,担保公司多出了一项贷款担保服务费,因此,这也就相应增加了借款人的贷款成本。
    不过,如果借款人能够对担保公司的收费标准,进行货比三家则也能让贷款成本得到一定的控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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