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流程咨询

一家公司欠了很多人的欠款,我先申请财产保全,根据公司的非破产申请,如果公司破产,是否有优先偿还?

2020-05-04 14:55: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外资企业的破产程序与中资企业的程序基本一致,程序比较复杂,一般历时要达一年以上才能结束破产程序。最基本的程序如下:
    (1)申请破产,债权人及债务人、本身均可向法院提出;
    (2)法院审查是否达到破产条件,中间要有会计事务所介入;
    (3)如破产成立,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即为旧破产法中所指的清算组,管理人的职责主要为接管破产公司,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4)法院进行破产公告;
    (5)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
    (6)管理人清理破产财产并进行估价,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
    (7)破产清算终结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管理人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建议委托律师进行。
  • 公司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如下顺序优先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第一顺位);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第二顺位);
    3、破产债权(第三顺位);
    其中,第
    一、二顺位的请求权,称为优先请求权。
  • 企业破产后,债务应优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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