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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都有些什么规定

2018-09-21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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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刑法是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的,它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都有些什么规定呢?你知道吗?跟随找法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都有些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在刑法第十七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七条之一,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都有些什么规定

  二、刑事责任年龄具体规定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实施犯罪时的年龄,一律按照公历的年、月、日计算。过了周岁生日,从第二天起,为已满周岁。

  6、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7、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犯罪时的年龄没有查清,而又关系到应否追究刑事责任和判处何种刑罚的公诉案件,应当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

  8、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及死缓。

  9、已满75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0、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行文至此,已接近尾声,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都有些什么规定”这一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若是你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上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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