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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2021-02-24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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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程序可以分为起诉和立案受理,立案受理后,人民法院就会选一个时间进行开庭审理,程序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笔录、宣判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规定的诉讼程序与这一审级制度相适应,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及再审程序。

  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初次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它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通常适用的程序,它是最完整的审判程序,是其他程序的基础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第一审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

  第二审程序是指当事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未生效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上诉审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所适用的程序。二审法院所做的裁判是终审裁判,一经送达就生效,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再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已经生效的裁判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所适用的程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的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依法有权决定再审,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做的生效裁判依法有权决定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有错误的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上级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下级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所做的生效裁决认为有错误的可依法提起抗诉。

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

  二、民事诉讼怎样确定到哪个法院起诉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要有以下几类:

  (1)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财产所有权、债权、著作权、人格权、身份权等案件。

  (2)因婚姻家庭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离婚、赡养案件等。

  (3)因商事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票据、股东权益案件等。

  (4)因经济关系发生纠纷的案件。如各类合同案件等。

  (5)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的劳动争议案件。如开除、辞退案件等。

  (6)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如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案件等。

  三、民事诉讼开庭审理

  1、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是在法庭上出示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并有当事人进行质证的程序。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当事人陈述;

  (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来到庭的证人证言;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景。

  2、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法庭上行使辩论权,针对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论的程序。法庭辩论的目的,是通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辩论,对有争议的问题逐一进行审查和核实,借此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适用法律。

  3、法庭笔录

  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为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

  4、宣判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不成的,如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同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判决、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我国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分一审和二审,程序上是一样的,一审后可以上诉,二审就终审。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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