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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民事诉讼程序

2021-08-18 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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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是指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民事诉讼是指依据民法,对于侵犯他人民事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轻微伤是指部分部组织、器官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关于轻微伤民事诉讼程序是如何?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一、轻微伤民事诉讼程序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提起讼诉的原告必须是轻微伤的受害者

  3、有明确的被告。

  导致轻微伤的人或组织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即具体地提出被告给自己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三年之内。

  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妨害民事诉讼行为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故意干扰、破坏诉讼秩序,阻碍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发生(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并在客观上妨碍了诉的进行。无论是采取作为的形式,还是以不作为的形式,都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2、必须是在诉讼过程中实施的行为。在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前或诉讼程序结束后所实施的行为,不会对诉讼进程构成障碍,因此不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应依照法律规定采用其他相应措施处理。但是有两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1)诉前财产保全中遇有妨害行为时,应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排除,因为诉前财产保全同以后进行的诉讼程序和判决的实现有密切联系。

  (2)在人民法院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对已执行的标的有妨害行为的。

  三、民事诉讼特性

  公权性

  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诉讼外调解协议的履行依赖于当事人的自觉,不具有强制力,法院裁判则不同,当事人不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以依法强制执行。

  程序性

  民事诉讼是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诉讼活动,无论是法院还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需要按照民事诉讼法设定的程序实施诉讼行为,违反诉讼程序常常会引起一定的法律后果。

  如法院的裁判被上级法院撤销,当事人失去为某种诉讼行为的权利等。诉讼外解决民事纠纷一的方式程序性较弱,人民调解没有严格的程序规则,仲裁虽然也需要按预先设定的程序进行,但其程序相当灵活,当事人对程序的选择权也较大。

  特定性

  民事诉讼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它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不是民事主体之间民事权益发生争议,不能纳入民事诉讼程序处理,如伦理上的冲突、政治上争议、宗教上的争议或者科学上的争议等不能成为民事诉讼调整的对象。

  对于无讼争性的非讼事件,虽然各国的普遍做法是由法院主管,但都规定了与民事诉讼程序不同的非讼程序来处理。

  自由性

  民事诉讼反应民事主体权益之争,民事主体不论在实体上还是在程序上,都有依法处分其权利的自由。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有权依法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被告也有权处分其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

  正因为如此,民事诉讼形成了自己特有的机制,诉讼中的和解制度和调解制度,对当事人处分其权利具有独特地意义和作用。对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胜诉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也可以不申请执行。但是,在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情况则不同,刑事诉讼中公诉人与被告人不能进行和解或调解,行政诉讼中就行政法律关系的争议,也不适用调解方式解决,作为当事人一方的行政机关胜诉后也无权放弃自己的权利。

  规范性与正当性

  民事诉讼法以及其周边法律制度如法院组织法和法官法等保障着民事诉讼的正义性,确保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利益不受侵蚀。程序规则的严格性并不等同于程序的复杂性,其含义是指确保当事人权益的强行性规定不得违反,否则即产生一定的程序制裁。民事诉讼的严格规范性限制了法官的恣意,消除了对社会统一规范的背离,满足了国家和社会维护统一的法律秩序的要求。

  这就是小编为您带来的轻微伤民事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对于轻微伤是可能牵涉到刑法的,因此则需要走刑事诉讼程序。但是由于他损害了人的民事权益,导致他也需附带民事诉讼。若您关于这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向找法网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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